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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出了一个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型企业的发展,自今年的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直接免征增值税,实行3%征收率预缴的也暂停预缴增值税。
当然免征政策还是只适用于企业开普票的情况下,开普票票面税率回归3%,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开专票是依旧需要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且也间接说明了当前1%的征收率已经取消了,后期开票无论是普票还是专票都需要按照3%的税率开,没有月/季度销售额的限制。
而在一些地方经济园区(工业园区)设立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等形式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所得税方面的核定征收方式。都知道这几年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在各地都有收紧趋势,甚至于一些地区已经取消了对企业核定征收的认定。
但核定征收也是针对于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方式,收紧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建立账目账簿,以便查账征收。所以在部分园区个独个体户的核定征收还是依旧可以继续申请核定征收方式计税的(事前核定)。
个独依旧是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销售额500万内个人(经营)所得税的实际税率为0.5%-2.19%之间。个体一般则是按照定期定额的方式核定,如直接按照销售收入总额的1%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即可。
原本开票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的,且票面税率只能开1%的票,但是现在不仅能免征增值税(普票)票面税率还回到了3%,因此个独个体核定征收的情况下不仅不需要成本费用票,综合税率更低了,只需要缴纳所得税即可。虽然开专票的情况下自身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更多了,但是部分业务方(受票方)更希望接收3个点的专票,因为业务方可以多抵扣增值税。更多情况请关注公众号“税筹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