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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会计培训 初级会计职称
在初级职称里面,涉及到经济法基础,其中就有应纳税所得额,但是,我们应该怎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呢?下面我来介绍下吧!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地面税额
提示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薪技术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税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百分之十税率。
提示2:减免税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
1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计算。
2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1)纳税调整增加额
a)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项目金额;
b)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已经扣除,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部分的金额;
c)未计或者少计的应税收益。
2)纳税调整减少额
a)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
b)减税或者免税收益;
c)弥补以前年度(5年内)为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按月或者按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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