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知了信息网,知了网免费发信息!
办理矿山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业务时,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具体如下:- **项目类型要求**:相关业绩应是矿山工程相关项目,且需符合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升级所规定的工程类型。企业近10年需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且工程质量合格。包括6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6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3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45万吨/年以上煤矿或15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3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2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1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4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6000米以上巷道工程,或60万立方米以上剥离量露天矿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人员角色要求**:业绩需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项目。这里的“主持完成”通常是指该人员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关键管理或技术岗位,对项目的施工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时间要求**:业绩需是近10年内完成的,以确定业绩符合资质升级的时间要求。- **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要求**:需提供能证明人员业绩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合同、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证明等,以全面证明其在项目中所承担的角色和业绩情况。且这些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虚构或篡改,材料中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规模、时间等,应与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相互印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