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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取得全国物业管理经理岗位书的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才能保持书的持续性与有效性,幷由我中心负责做好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同时为了帮助广大物业公司更好的理解并深刻掌握《物权法》及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培训对象:各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机管理人员及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书需年捡继续教育的相关人员。费用:600 元/人,报名资料:相片一张,身份复印件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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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5号208室
增城校区:增城市新塘镇新塘大道中6号(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