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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原产于南美洲安第斯山区,有好几千年的种植历史,曾经是印加土著居民的主要
传统食物。它养育了印加民族,被古代印加人称之为粮食之母。它走进美国宇航
局的视野,当然不是因为历史悠久—实用主义的美国人才不会因为历史悠久就觉得
它好。
它最大的特色在于:蛋白质含量比其他常见的粮食作物高,而且氨基酸组成与人体需
求很接近。在植物中,只有大豆有类似的特点,但大豆的高脂肪低淀粉并不适合作为
粮食。除了蛋白质方面的优势,藜麦的矿物质、维生素、膳食纤维等其他方面也都很
全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只用一种粮食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那么藜麦是各种粮
食作物中最称职的。这也就是商业营销中把它称为最适宜人类的完美营养食品的
理由。